2015-12-11

談談政大文化盃罷唱運動——如果一首歌不能感動我,為何還要為它歌唱?

圖片轉自章凱閎:無聲合唱——政大文化盃合唱比賽的前世今生
  今年的文化盃有不少風波。最初學生會發起「創作校歌比賽」,我非常欣喜,因為大二那年,我們那群懷抱豪情壯志的書院記者們,也曾想做一樣的事(但最終宣傳不力,稿件近零而告吹)。
  這段時間,一直都有關注此事,只是沒有特別多說什麼,今天因為家人與我討論到此事,我想也可藉機整理一下自己的想法。

  學生發起創作校歌,最核心的意念應該是「想用自己的方式表達認同感」,而不是拿著不合時宜的樂譜,唱不合時宜的歌。事實上,要唱好這類古早的校歌並不難,只要有足夠的技巧和練習,即便沒有感情,也能唱得宏亮,因為這些歌一開始的編曲就缺乏情感。所以,唱,不是問題;唱不唱,才是問題
  有人問我,唱個歌而已,既然只要有技巧就能唱好,那麼歌詞寫了什麼也就無所謂啦,反正沒人會在意。我認為,會「不在意」的人本身就先「在意」過——正是因為認知到那些歌詞不合時宜甚至荒謬無比才棄之不顧。但對於沒有這般意識的人來說呢?

  歌的力量,可比想像中強大。比如太陽花學運期間四處傳唱滅火器創作的〈島嶼天光〉,那傳播力與感染力必定影響更多人將目光轉向抗議的群眾,歌詞本身蘊含的意念,或多或少都會傳遞給聽眾。好幾年來,不斷被唱著的國歌、校歌或軍歌,那旋律和歌詞也會這樣傳入我們的耳朵,在我們還沒意識到之前,就被我們記憶。只要繼續唱下去,就是幫助那首歌傳播其中意義,無論效果強弱,歌沒那麼容易被忘記。
  因此,如果我們不認同一首歌,更不願意成為那一首歌的助力,當然可以選擇不唱。罷唱,失掉的只是名次,得到的卻是選擇共同承擔的凝聚。中文系一直以來,參與文化盃合唱比賽的初衷都很簡單,就是「快樂唱歌」,我們選擇的自選曲,從不是利於得獎的曲目,而是能夠先感動自己的歌。如果一首歌不能感動我,為何還要為它歌唱?

  很高興這份初衷一直被傳遞著,一屆接著一屆,更把那每一份感動,用歌聲在聽眾的耳窩裡撒下種子。那是我們對生命與愛的感動。那是我們用生命與愛唱的歌。
 
*補述:
  傳統不容易改變,畢竟傳統已經感染了好幾代人,那是一種共同記憶,也因此,我認為傳統校歌不見得要就此完全消失,要求直接取代或許是比較困難的,但可訴求讓指定曲不限於一首,而是並列兩首讓學生選擇。在高中生的縣市合唱比賽中,通常是兩首指定曲擇一,若政大這麼做,想必會少去很多紛爭。
  此外,其實我有點意外全場32支隊伍,只有8隊罷唱,代表仍有四分之三的系唱了原校歌。既然創作校歌已得到文化盃各系總召的認可,我覺得若能全部隊伍自行改唱新校歌,效果應該會比單純不唱原校歌更好,既能達到不唱原校歌的原意,也能傳遞這一代的學生如何用自己的方式表達認同感。希望下一屆有機會聽到創作校歌的合唱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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