很多時候,被要求表態是令人困擾的。但有時,心裡得有個答案,才能堅定地生活。只是,重要的不是答案是0或1,而是我們的想法與理由是什麼,即使我們心裡仍有疑惑,也要繼續思考。
例如今天研究所的課堂上,同學向老師問了個課外問題,想聽聽老師對於最近的事件與死刑的看法。老師先反問我們:不贊成廢死的舉手。
我沒有舉手。和另一位沒有舉手的同學,我們各自說明了自己的看法。
提及「我們不應有剝奪他人生命的權力」時,有同學說「但殺人犯先殺了人」;也有同學提及應不應該墮胎,或生死罪責不應是由人決定的,以及那些殺人犯的所作所為讓人們很憤怒、很恐懼時怎麼辦。隨著同學們的討論,我逐漸想到一些事情——「原諒與否」,是個人在情感上是否選擇寬恕的問題;「人民要不要賦予國家可以剝奪某些人生命權的權力」,是關係到每個人的公共議題;而「我們是否有剝奪他人生命的權力」應是每個人都需要面對的最核心的價值問題。
我不禁想起《黑暗騎士》(The Dark Knight)裡的小丑與蝙蝠俠。對小丑來說,他所作的一切都只是好玩,是一場遊戲,他不畏懼任何東西,他的樂趣就是看見別人的恐懼,因此他也能站著不動,挑戰騎著車即將撞上他的蝙蝠俠。然而,蝙蝠俠在最後一刻摔車閃了開來。為什麼?為什麼面對這個無惡不作、玩弄市民的生命於手中的小丑,蝙蝠俠不殺了他?原因無他,僅是因為「不殺人」是蝙蝠俠的最高原則。他無論如何都謹守這個給自己套上枷鎖的鐵律,即使愛人死去,即使無辜的人受到傷害,即使憤怒、痛苦與恨無法去除,他仍想盡辦法,在不殺害他人的原則下行使正義。
當我們看著慘不忍睹的新聞畫面,說出「趕快讓他死一死」、「這個人有病」、「為什麼會這樣」等等話語,究竟是基於那個人真的罪大惡極,應以死謝罪,還是因為我們心底深處感到恐懼不安?我們並非會動手殺人的人,自然比較能夠同理的是受害者,我們會想像,如果今天無緣無故受害的是我們自身,或我們的摯愛,那痛苦和憤怒將是多麼恐怖;當這些事件離我們那麼近,我們卻無能為力、無法預測,那不安與恐慌是多麼龐大而令人窒息。
但是,這樣強烈的情緒,能成為我們要罪犯「非死不可」的理由嗎?反過來說,執行死刑,是否有些成分,是為了平息社會恐慌、維持社會秩序?
我想,若是如此,死刑並不是為了讓犯人「償命」,命終究不可能等價償還(何況許多人的命,終究沒人以命去償)。死刑更像是讓犯人與社會永久隔離,失去任何可能再度危害他人的機會。那麼,是否無期徒刑不得假釋亦可辦到呢?
老實說,關於後續的這些,我還沒有想清楚,我還很多疑問。有人會說不想養這些犯人,有人會說將有人為了吃一輩子牢飯而殺人,也有人說這些人為求一死才去殺人,或有人說廢死是為了避免冤死,以及這是社會的共業等等,但這些似乎都是外圍的事情,保留死刑仍可以檢討司法與社會;廢除死刑仍可討論對於這些罪犯該如何處置,我們終究還是要面對「我們是否有剝奪他人生命的權力」,以及「我們要不要賦予國家可以剝奪某些人生命權的權力」。
連帶地,一個人的生命到底能不能由任何人決定?一位當消防替代役的朋友最近便深有感觸,他說:「沒有人能決定一個人是否該死,那又有誰能決定一個人命不該絕呢?」看著這個提問,我也困惑很深。
老師最後說,現在可以說得很理性,但若真的發生在自己身邊,一定沒辦法選擇廢除死刑。是的,這真的非常困難,試想小丑這樣的人出現在這個城市,我們會多麼恨不得他死?也因此,我不會說支持死刑的人就如同殺人犯,我也不會說希望廢除死刑的人就是慈悲,問題很可能不在於此,而在於我們的心不夠強大。這或許就是蝙蝠俠強大的原因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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