這兩天看到許多人寫著 2018 回顧與 2019 展望,我總是不想為了跟上潮流而採取行動,現在也是,現在只是想記錄下近期心底的想法,它們在這一年當中逐漸堆積成我無法忽視的龐大。
有天玫瑰說我的內在有個很調皮的「小茅茅」,不是平時理性思考、謹慎負責的樣子。我其實很清楚這回事,我的本性愛玩,還要玩得認真,甚至樂於冒險和感受刺激,不然我怎麼會從小愛看漫畫、挑戰電視遊樂器、玩別人不敢玩的遊樂設施,如今我讓自己放鬆的方式,也經常是這些,只是再多些音樂、電影、小說、戶外活動。
但我又如何社會化到這個地步,在別人眼中是個甚有自制力的人?關於個人優勢驅動力的蓋洛普測驗是很好的說明,之前同事很訝異 Discipline(紀律)在我的測驗結果竟是倒數第三,我總這樣自我詮釋:「我那些看起來和紀律有關的行為並不是因為我重視紀律,只是因為我重視責任。」
於是一旦沒有責任,我就可以玩了。不過人在生活中就是有各種責任,無論是被明文寫下的責任,或是存在於關係與期待之中的責任——「我們擅長要別人為他們的行為負起責任,而在這個別人要我們替自己行為負責的世界裡,我們也是來去自如 」——《好人總是自以為是》寫得多好。但責任是枷鎖嗎?又或者,責任是我們對自己的高期許?是我們在偷閒的時候不禁想起「我拿幸運做什麼」,不禁想起還在辛苦努力的人們,不禁思索自己還能做些什麼。
我們擅長的,實是要自己為「存活在這個社會中」負責,負上我們所能傾注的,有時也只是因為這樣內心才好過一些。我開始想,我們期待每個人都過得快樂、過得好,但在那天到來之前,我們似乎不能讓自己過得「太快樂」、「太好」,不管那是基於罪惡感,還是為了避免死於安樂,我們都有那麼一絲害怕自己太閒了。
我們既要未雨綢繆,又要活在當下;我們既要懂得放鬆續能,又要記得持續邁進;我們既要努力工作,又要想盡辦法休假;我們既想要耍廢,又想要盡己所能多做一些……這不斷擺盪的平衡議題裡,隱隱藏著我們的人生目標:要活成一個快樂、滿足、自我實現的人,如果對社會有貢獻更好。
「目標」不一定是不好的,目標讓我們擁有方向,但目標有時也使我們迷失。這幾日連假,當我與家人、同事、情人玩樂得盡興,真心的大笑,我確實活在當下,但即將收假的此刻,我又微微有些焦慮。我看著那句目標這麼單純,卻那麼籠統,在千百種邁向目標的做法中,我只能不斷尋找最適合自己的一種。
或是選擇另一種詮釋,我們沒有目標,我們只是在每一步選擇裡再次形塑自己,像在演出自己,卻全然不知道劇本,我們盡力扮演自己,時而想掙脫原本的角色模樣,時而想體現心中理想的模樣,然後在漫長的演出最後,思考自己到底成了什麼樣子。
書寫至此,自然沒打算回顧與展望,但這一切思考對我來說,正是最深刻的回顧與展望,因為我在26年歲月裡長成現在的模樣,而且永遠不會知道自己最終會成什麼樣。於是這份思索將永不止息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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